“1”指的是执委会内设管理机构——法律保障处。洪必景告诉记者,法律保障处工作人员均由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选派,全部具备律师资格,负责法律事务的沟通、监督、管控,承担着法律保障工作内通外达的作用,是市执委会各部室和外部法律服务机构之间沟通衔接的重要桥梁纽带,包括管理和保障两大方面的职能。
“管理方面职能为统一受理青运会市执委会各部室的法律事务,负责律师管理、合同立项、任务下达、复核审查、规则制定、成果验收、工作量确认等一系列工作;保障方面职能包括青运会法律服务卷宗归档、整理、宣传调研及其他内部保障工作。”洪必景说。
“X”即赞助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志愿者。洪必景告诉记者,律师团队由各参与赞助的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志愿者所组成,主要负责承办青运会的具体法律事务。法律保障处会同青运会市执委会市场开发部、财务部、审计监察部等部门拟定技术参数,甄选出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等4家律师事务所的53名律师为青运会提供全程、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此外,借鉴国内优秀法律保障工作经验,法律保障处号召、组织业务能力突出且热心公益的146名社会各界法律人士以志愿者身份参与服务。
在诸多法律保障工作中,令洪必景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青运会开闭幕式的法律保障。从开闭幕式征集到策划运行方案评审,再到合同的签订、履行和最后的闭幕式,近两年里,洪必景等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全程保障。
以开闭幕式文体展示项目服务合同为例,洪必景组织律师从合同条款安排、权利义务分配、费用支付、违约责任设定、知识产权归属,到保密及宣传限制、违约风险防控、应急预案制定等方面进行反复研究论证,先后多次征求首席顾问、大型活动部门、监察审计部门、财务部门、新闻宣传部门的意见,前后参加会议13场,接收、发送邮件45次,修改合同18稿,解答专项法律咨询208次,全面保障了合同的顺利签订、履行。
洪必景清楚地记得,开幕式第二天,曾任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副部长的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刘岩调研青运会法律保障工作,充分肯定了青运会在法律保障方面的创新精神,认为其做法值得总结。
充分体现法治进步
会徽、吉祥物、主题口号等传播元素是大型体育赛事的门面,因此首届青运会从传播元素征集之初,法律保障便全程介入。
洪必景回忆说,2014年4月初,他们收到福州市执委会新闻宣传部的需求:对青运会会徽、吉祥物、主题口号、会歌歌词等传播元素的征集、组织、评选提供法律保障。洪必景马上牵头协调人员,从律师团队中选出具有知识产权、计算机网络开发、新闻宣传等服务经验的律师组成专项小组,全面保障传播元素的征集、评审。
“我们组织律师全程解答经办人员的法律咨询,对青运会传播元素征集、评审中涉及的征集简章、系统服务、软件开发等20多份合同、文件进行全面审核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安排专门人员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避免执委会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洪必景告诉记者,他们认真研究评选规则、评选程序、入选和获奖作品产生方法,制订详细预案,派员全程参与评审,并协调福州市公证处对评审进行公证,保证各项评审活动公平、公开、公正。
最后,经过前后两轮、历时4天的紧张评审,2014年10月,“福之州,青之运”主题口号、吉祥物“榕榕”、会徽“福”字、志愿者标志“青春梦想”等186件作品脱颖而出,一经公布,社会好评如潮。
“首届青运会法律保障工作历时3年,福州市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和广大律师共办理专项法律服务项目278项,出具法律咨询意见4694件,参加专项会议158场,服务时长达1万小时……”看着一组组统计数据,洪必景不禁又回想起当年夜以继日工作的点点滴滴。
首届青运会闭幕后,福州市执委会给福州市司法局和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发来感谢信,6家律师事务所、162名律师和法律工作人员获各类表彰、荣誉187项。
“10多年来,各地承办了许多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展览等活动,其组织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购买和使用律师服务已成通行惯例,既增强了相关机构业务和治理能力,又有效防范和化解了法律与其他风险,极大地体现出我国法治建设的进步与完善。”如今担任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会长的刘岩告诉记者。(记者 蔡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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