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优化体育产业供地。各地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统筹考虑体育用地布局。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发展体育产业,确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所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给予优先保障。鼓励各地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发展体育产业。(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拓展抵质押物范围,开展体育企业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创新。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与全民健身、体育赛事活动有关的公众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保险产品。(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保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保障措施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省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地要建立有关协调机制,强化政策衔接,加强对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省体育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四)加强市场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各类体育协会采用冠名、赞助、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发其无形资产。完善体育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强化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对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加大对体育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体育市场秩序。(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体育局配合)
(二十五)落实工作责任。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负责)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